学习法学的同学都知道,美国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和国内的法律制度是有不同的。而且在美国大学中,本科专业通常不开设法学课程,也就是美国大学法学院不开设学士学位课程。
相比美国而言,中国的法学学位则是递进的,从学士学位、到硕士、再到博士;美国则主要是博士阶段,即J.D.学位,一般学期为3年。美国本土学生申请法学通常是拿到其它专业的学位证,其中也有很多已经工作多年的人去申请。对于国际生来说,则是接受法学学士学位的学生。
美国法学专业同样也开设了硕士课程,即LL.M.学位,学期为1年。和博士阶段的法学课程不同,学校的课程是针对特定领域或部门法专业化的课程,学生毕业后颁发的学位是针对部门的,如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在美国学习法学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方面是厚厚的法律专业书籍、法典等;另一方面还有繁重的作业。在博士阶段第一年是最苦的,学生要修很多基础的必修课,如宪法、幸福、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全部都要在一年的时间内修完。这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学生来说更是辛苦。
硕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法律专业词汇、文化差别,以及面临不同法系的转化,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学校经常能看到有拉着拉杆箱去上课的同学,不用猜这一定是法学院的学生。学校教授除了教材外通常会给学生配备许多其他参考资料,如法律汇编等等;在加上学生自己的参考书。去上课也不容易啊,都是一件体力活。
不过不容易归不容易,美国法学院学成就业那真是没得说。美国法学院的对于考试成绩非常看重。这直接关系到学生在毕业后能不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一般律师事务所在招人的时候认为考试成绩是一个新毕业的学生最直接的体现。所以学生们在临考前熬夜到凌晨甚至是通宵都是正常的。
归根结底,法学一直是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专业,要的就是用心的学生,只要你努力付出必然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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